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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会满: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必须加大不能削弱

发布时间:2019-05-31 19:08

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19年年会暨第二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上介绍,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上市公司监管的首要目标。

给投资者一个真实、透明、合规的上市公司,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根本手段。“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必须加大,不能削弱。监管的重点在于公司治理,包含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通过公司治理的强化,促进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要通过持续监管、精准监管,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督促上市公司和大股东讲真话、做真账,提倡真和实,不搞虚和假,拒绝蒙和骗,不做违法违规之事。”易会满表强调。

易会满称,加强上市公司监管,必须坚持辩证思维和底线思维,尊重规律,保持定力,统筹把握多元监管目标的内在统一。一是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监管是监管部门的主责主业,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证监会系统和会管单位要更大力度加强上市公司监管,寓监管于服务之中。通过有效监管、持续监管、分类监管、科技监管,完善市场机制,优化市场环境,稳定市场预期,提高对实体经济和企业的服务供给质量。二是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监管的目标是保障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要督促企业合规经营,建立起内控健全、治理有效的现代企业制度,引导企业做优、做强、做持久,打造基业长青的百年老店,不断增强资本市场的微观主体活力。三是坚持信披与治理并行。资本市场不仅是资金市场,也是信息市场。信息披露是这个市场的生命线,犹如“氧气”对人的重要性一样。有效的公司治理是保障信息披露质量的前提,也是衡量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标志。要通过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让投资者看得见、看得清上市公司,更好地实现“用手、用脚投票”,同时强化对大股东、上市公司董监高的监督约束,促使其忠诚履职。

加强上市公司监管,必须从国情、市情出发,统筹好提高监管效率与监管质量的关系。实施分类监管是基本方法。要坚持管少管精才能管好的原则,区分情况、突出重点、精准监管。对持续规范经营的优质上市公司要在融资、并购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提升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对乱象频出的问题公司和风险公司要重点聚焦、严格监管,做到“抓两头、带中间”。监管流程再造是重要基础。要进一步完善“三点一线”的上市公司监管工作机制,促进行政监管与自律监管、日常监管与稽查处罚、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的有效衔接,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机制,实现监管关口前移。加强科技监管是有效手段。要坚持应用导向、问题导向和监管导向,推进统一的上市公司大数据平台建设,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交叉验证,增强线索发现、分析和预警能力。提高违规成本是核心举措。积极推动《证券法》《公司法》《刑法》修改和相关司法解释制定,创新执法手段,研究优化公开谴责、代位诉讼、有奖举报等制度机制,加大惩戒力度,增强监管震慑力,让做坏事的人必须付出代价,让心存侥幸的人及时收手。

易会满介绍,今年以来,证监会已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立案28家次,其中涉及资金占用13家次、违规担保12家次。上市公司和大股东必须牢牢守住“四条底线”:一是不披露虚假信息,二是不从事内幕交易,三是不操纵股票价格,四是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对照这“四条底线”,上市公司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于问题严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证监会将综合运用监管措施、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刑事移送等手段,追究公司特别是大股东、上市公司董监高、实控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