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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辉娱乐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 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持续、稳定的股东分红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 2022 〕 3 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 2012 〕 37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制定本规划。 一、基本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注重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目标,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利润分配政策确定后,不得随意调整而降低对股东的回报水平。 二、 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方式 基于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基本原则,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将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若公司增长快速,在考虑实际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可采取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 1. 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公司必须进行现金分红,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但不得单独派发股票股利。 2.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指以下情形之一: ( 1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 ( 2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 (三)现金分红的时间及比例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的前提下
2023-05-30 -
星辉娱乐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持续、稳定的股东分红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制定本规划。 一、基本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注重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目标,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利润分配政策确定后,不得随意调整而降低对股东的回报水平。 二、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方式 基于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基本原则,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将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若公司增长快速,在考虑实际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可采取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 1.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公司必须进行现金分红,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但不得单独派发股票股利。 2.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三)现金分红的时间及比例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状况提
2021-05-19 -
星辉娱乐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公司必须进行现金分红,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但不得单独派发股票股利。
2018-05-21 -
积极响应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倡议 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积极响应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倡议,在资本市场出现非理性波动的情况下,从保护全体股东利益角度出发,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公司价值的认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积极采取以下措施:
2015-07-08 -
星辉娱乐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公司必须进行现金分红,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但不得单独派发股票股利。
201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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